外籍旅客購物退稅須知



外籍旅客 服務項目:
  1. 入出境旅客行李檢查
  2. 外籍旅客核退營業稅
  3. 保稅倉庫之監管
  4. 免稅商店之監管及空運進出口貨物之通關業務


申請購物退稅條件:
  1. 持有「非中華民國國籍之護照、無戶籍之中華民國護照及入出境證」者。
  2. 至台灣向經核准貼有核准銷售特定貨物退稅標誌(TRS)之商店,當日同一家購買可退稅貨品達新臺幣2000元以上,並在30天內將隨行貨物攜帶出境者。


申請退稅地點:
國際航廈1樓之海關「外籍旅客退稅服務檯」。位置圖
服務電話:(04)26155019、26155022


申請退稅程序:
  1. 出示退稅明細申請表、護照、攜帶出境之退稅範圍內貨物及統一發票收執聯正本,供海關人員查核。
  2. 海關審核後,核發「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退稅明細核定單」。
  3. 持憑海關核發之「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退稅明細核定單」,向設置於出境機場或港口之指定銀行申領退稅款。


財政部關稅署-外籍旅客購物退稅資訊: 外籍旅客e化退稅服務辦公室-外籍旅客購物退稅資訊

出處:臺中國際機場入口網
文章網址:http://www.tca.gov.tw/cht/index.php?act=article&code=print&ID=&ids=293&date_st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