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旅客購物退稅須知
服務項目:
- 入出境旅客行李檢查
- 外籍旅客核退營業稅
- 保稅倉庫之監管
- 免稅商店之監管及空運進出口貨物之通關業務
適用對象
持下列證照入境且自入境日起在中華民國境內停留日數未達183天之外籍旅客:
●非中華民國之護照。
●未加註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中華民國護照。
●旅行證。
●入出境許可證(含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出境許可之證照)。
●臨時停留許可證。(註:僅限於國際機場或國際港口申辦退稅,不適用現場小額退稅及特約市區退稅之相關規定。)
申請退稅地點:
國際航廈1樓之海關「外籍旅客退稅服務檯」。
位置圖
服務電話:(04)26155022
退稅服務流程:
- 於行李托運前,持入境證照、退稅明細申請表至電子化自動退稅機具或退稅服務櫃檯掃描證照及退稅明細資料。
- 退稅系統將顯示貨品是否須經海關查驗,無須查驗貨品者,可直接於e化自動退稅機具、退稅服務櫃檯辦理退稅。
貨物須經海關查驗,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海關櫃檯辦理:
●查驗單(電子化自動退稅機具列印)。
●退稅明細申請表。
●個人證照(護照、旅行證、入出境證或臨時停留許可證)。
●標註「可退稅貨物」及「證照號碼末四碼」之統一發票或電子發票。
●購買之特定商品。
- 退稅方式分為現金退稅、信用卡(VISA、Master、JCB及銀聯卡)及支票退稅。選擇現金退稅者,持憑電子化自動退稅機具、退稅服務櫃檯列印核發之「外籍旅客購買特定貨物退稅明細核定單」,向設置於出境機場或港口之指定銀行或現金櫃檯申領退稅款。
財政部關稅署-外籍旅客購物退稅資訊:
外籍旅客e化退稅服務辦公室-外籍旅客購物退稅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