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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建議事項回覆

民眾資料
流水號: 115030600001
姓名: 張O豪
留言內容: 出境處必須要有吸煙區,台中機場已經是國際機場了,但硬體卻跟不上時代!
填寫日期: 115-03-06 09:23:47
狀態: 已回覆
主任信箱處理過程
狀態: 回覆
處理時間: 115-03-09
回覆內容: 親愛的旅客 您好,感謝您撥冗來信,並對臺中機場設施提供寶貴建議。有關您所提增設吸菸室之建議,本站說明如下:(一)依據我國《菸害防制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遊覽車、車站及旅客等候室」等場所全面禁止吸菸;另依同法第40條第2項規定,於前述場所吸菸者,得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先予說明。(二)本站充分理解旅客之實際需求,並高度重視相關建議。目前本站仍持續依據相關法令規範,研議與評估於合法範圍內增設吸菸室之可行方案,以期在兼顧旅客便利與公共衛生之原則下,逐步完善相關設施。再次感謝您提供寶貴意見。敬祝 順心平安 臺中航空站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