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度第3次噪音改善執行小組會議記錄
臺中航空站96年度第3次噪音改善執行小組會議記錄 一、時間:96年11月27日下午15時 二、地點:本站三樓會議室 三、主席:張主任克農 紀錄:林益興 四、出席人員:(如簽到單) 五、主席報告:(略) 六、討論:(略) 七、結論: (一)有關公明國小補助案完工審查事項 1.校方所販售招標文件,其成本為補助項目中之工程管理費,故其所得應歸入噪音防制費,於核撥工程款時直接扣除。 2.屬一次性之短期噪音防制工程,其工地所需要之儀器及設備,應以租用方式為宜。有關校方以工程管理費購置之鑽孔機、防潮箱、數位相機及碎紙機等四項設備,本小組不同意補助。 3.請校方函覆說明「壁面復原及油漆」施作金額超出核定補助金額之緣由,及「假設及零星工程」之詳細內容後,由本小組擇期再審。 (二)有關航空噪音防制設施補助標準修正事項 1.為因應原物料價格波動趨勢,各項航空噪音防制設施補助標準應每二年檢討乙次。 2.本次修訂防音設施補助上限如下,並自即日起適用。 隔音門:每平方公尺8,250元。 隔音窗:每平方公尺5,500元。 (三)有關97年度噪音防制工作計畫書修訂事項 同意先執行軍方編列之經費,軍方增編之485萬元則用於住戶補助,請航站考量人力與經費,修正住戶補助部份後陳報民航局。 (四)有關清泉里擇定部份鄰辦理優先抽籤事項 請航站依沙鹿鎮公所請求,將清泉里優先辦理抽籤之六個鄰公告(一個月)該里週知,並將公告期間之里民意見轉知該公所。 (五)有關海風里活動中心補助案完工審查事項 請公所再函覆說明「半明架礦纖天花板」實際施作面積與原申請補助面積之差異原因,由本小組擇期再審。 八、臨時動議:(無) 九、散會 |
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15-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