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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機及入出境相關問題

旅客入境,甚麼樣情形需要向海關申報?


入境旅客攜帶管制或限制輸入之行李物品,或有下列應申報事項者,應填寫「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向海關申報,並經「應申報檯」(即紅線檯)查驗通關:
1. 攜帶菸、酒或其他行李物品逾免稅規定者。
2. 攜帶外幣、香港或澳門發行之貨幣現鈔總價值逾等值美幣一萬元者。
3. 攜帶無記名之旅行支票、其他支票、本票、匯票或得由持有人在本國或外國行使權利之其他有價證券總面額逾等值美幣一萬元者。
4. 攜帶新臺幣逾十萬元者。
5. 攜帶黃金價值逾美幣二萬元者。
6. 攜帶人民幣逾二萬元者,超過部分,入境旅客應自行封存於海關,出境時准予攜出。
7. 攜帶水產品或動植物及其產品者。
8. 有不隨身行李(後送行李)者。
9. 有攜帶超越自用目的之鑽石、寶石及白金,且總價值逾等值新臺幣50萬元。
10. 有其他不符合免稅規定或須申報事項或依規定不得免驗通關者。

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25-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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