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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資料
流水號: 105112500001
姓名: 黃O生
留言內容: 想詢問機場地下停車場,新裝設的電動汽車充電柱,因目前台中市政府推行環保綠能,鼓勵民眾購買純電動汽車,所以在台中市政府單位之各公家停車場及路邊停車格,都採免收費停車,且有充電柱之停車場,提供免費停車及免費充電,像台中機場地下停車場也是公有停車場租給民營單位營業用,那停車及充電部份是否也跟台中市政府一樣採免費停車及充電。
填寫日期: -1912-11-30 00:00:00
狀態: 已回覆
主任信箱處理過程
狀態: 回覆
處理時間: 105-11-28
回覆內容: 黃先生 您好 很感謝您對機場設施服務提出建言,有關您提及針對低碳給予停車免費的優惠等措施一案,我們向您說明如下: 1.臺中市政府「臺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第3條自治條例所稱公有停車場係指納入臺中市政府交通局收費管理之路邊停車場、公有路外公共停車場及機關學校附設之停車場(以下簡稱停車場),係指臺中市政府所屬停車場,本站非屬臺中市政府所屬停車場,故不在自治條例規範內。 2.經台中市政府停管處表示,近日也皆獲民眾電話洽詢,停管處也說明航空站非市府管轄,由各機關依管理規定辦理。 3.本站停車場管理規定無電動車可免收停車費相關條文。已完成之汽車充電設施可免費提供民眾使用,惟停車費部分仍需付費。 4.相關優惠與獎勵措施視中央政策規定我們會配合辦理。 以上說明希望您能滿意,並祝您 順心平安 臺中航空站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