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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記錄


九十四年度第四次噪音改善執行小組會議


(一)泰安國小防音工程完工審核
本案有關空調設備部分,其結算金額為5,071,483元,超出核定上限1,440,000元,因泰安國小未事先將變更計劃提送小組審核,後經中市府以94.08.25府建築字第0940155801號函說明,略以本案當初計劃提案時未經周延評估,經得標建築師事務所與市府及學校溝通後,認為修正後之方案較符合學校實際運作需求,故逕自同意於補助總額上限及施作項目內容不變之原則下,變更原申請計劃內容。
審查結論:
1.經小組複審該變更計畫更動之施作項目尚符合「航空噪音防制經費分配及使用辦法」第五條規定,爰以本補助噪音改善設施之原意即係用以協助改善、降低噪音衝擊,故原則同意追認補助,惟請航站就本案另擇日至泰安國小視察、確認防音工程施作成果。
2.有關本案行政程序不符部分,仍請泰安國小洽請台中市政府預為準備相關說明資料,俾供日後審計單位了解之用。


(二)審查清水鎮海風里社區活動中心防音設施補助申請案
審查結論:
1.本案社區活動中心原係大楊國小,因房間甚多,故請檢附本次擬進行防音設施改善之房間數量與位置示意圖,並對各房間欲改善項目與位置予以拍照。
2.有關室內冷氣機、照明、吊扇工程等應敘明施作數量、配合房間面積所需之規格。
3.有關包商利潤、保險費、營業稅、服務設計費、工程管理費等預算經費,請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採工程金額百分比編列。
4.請海風里補送上開補充說明相關資料後再審。


(三)審查清水鎮吳厝里托兒所防音設施補助申請案:
審查結論:
1.本案社區托兒所係二樓建築,請檢附本次擬進行防音設施改善之二樓房間數量與位置示意圖,及為頂層隔音、隔熱所擬進行之改善工程,並對各欲改善項目與位置予以拍照。
2.有關室內冷氣機應敘明施作配合房間面積所需規格。
3.本案有關頂層隔音、隔熱所擬進行之改善工程,其是否涉及建物違建問題,請補送合法建物之證明或建物主管單位之同意證明。
4.有關包商利潤、保險費、營業稅、服務設計費、工程管理費等預算經費,請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採工程金額百分比編列。
5.請吳厝里補送上開補充說明相關資料後再審。


(四)核定清水鎮東山國小及東山里排水溝設施補助申請案
審查結論:
1.核定東山國小補助案:
 (1)核定施作內容如下:
喬灌木群整枝修剪-28,000元。
原有喬灌木移植-12,500元。
放樣整地-6,500元。
地毯草種-9,200元。
有機肥料:2,250元。
造景:21,382元。
工資、雜項、稅金:20,162元。
(2)核定補助款總額上限99,994元。
2. 核定東山里排水溝設施補助款總額上限1,432,200元。
3. 請東山里檢附排水溝施作之位置示意圖,並註明施作長度、尺寸。
4. 有關包商利潤、保險費、營業稅、服務設計費、工程管理費等預算經費,請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採工程金額百分比編列。
5. 上開兩案請併為單一採購案後,補送上開補充說明相關資料後再審。


(五)核定清水鎮楊厝里大楊國小前人行步道及排水溝設施補助申請案
審查結論:
1.請檢附人行步道及排水溝施作之位置圖,並註明施作路段長度、尺寸。
2.核定補助施作內容如下:
土方工程:36,000元。
人行道工程:400,000元。
不鏽鋼欄杆工程:225,000元。
路面工程:174,000元。
排水溝工程:47,000元。
駁坎工程:220,000元。
雜項工程、包商利潤、營業稅等291,906元。
委託設計服務費:94,749元。
工程管理費:39,045元。
空污費:2,500元
3.核定補助款總額上限為1,530,200元。
4.有關包商利潤、保險費、營業稅、服務設計費、工程管理費等預算經費,請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採工程金額百分比編列。
5.請補送上開補充說明相關資料後再審。


(六)核定沙鹿鎮公明里公明國小防音設施補助申請案
審查結論:
1.核定補助施作內容如下:
氣密門:138,000元。
氣密窗:805,200元。
舊門窗拆除、清運費:24,000元。
公園、運動遊憩緩衝綠帶工程:423,000元。
營業稅:69,510元。
工程管理費及利潤:69,510元。
2.核定補助款總額上限為1,529,220元。


(七)審查沙鹿鎮西勢里公館國小防音設施補助申請案
審查結論:
1.核定補助款總額上限及其施作內容如下:
氣密門:114,400元。
氣密窗:220,500元。
空調設備:54,000元。
吸音天花板:420,000元。
舊門窗拆除、清運費:12,000元。
設計監造費:47,700元。
2.核定補助款總額上限為868,600元。
3.有關室內吊扇工程等應敘明配合房間面積所需之規格。
4.有關服務設計監造費,請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採工程金額百分比編列。
5.請補送上開補充說明相關資料備查。


(八)接受本航空噪音防制經費補助之單位,請確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採購,並於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時,先通知臺中航空站配合派員監辦。若有需變更計劃施作內容,請務必先將變更計劃提送小組審核,以避免因行政程序不符,日後遭審計單位質疑。


(九)審查九十五年航空噪音防制補助工作計畫書
審查結論:
經委員討論後一致決議,九十五年航空噪音防制補助工作仍應以補助改善學校、圖書館、醫療院所及住戶所需之防音設施為主。

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1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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