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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記錄


九十五年度第五次噪音改善執行小組會議


結論
(一)審查陽明國小噪音防制補助申請案-結論:
(1)本案經噪音改善執行小組委員審核,有關上次(95年第4次)審查缺失,雖申請書已有修正,且需求自516萬9630元調降至480萬1339元,惟仍有下列審查意見:
I、隔音門窗面積計算有誤部分,經學校代表解釋,討論後同意修正內容。
II、空調設施需求從17組提高至34組部份,經委員計算教室實際坪數,認為所提冷氣噸數與數量不宜,復與學校討論後,建議維持原申請之17組,惟冷氣噸數可不低於2.5噸。
III、勞衛費、利潤、品管費、空污費….等非屬於設計監造費之細項,請修正。
(2) 考量本案已歷經2次噪改會議討論,申請補助內容與項目均已確認合宜,且本次建議修改內容於會場已取得共識,為利航站後續修訂工作計畫書與陳報民航局作業順遂,經委員討論原則同意在學校於明日(11月9日)前函送修改資料,續由航站噪音幹事親持至委員審核,不另召開審查會,本項建議提請主席裁示,主席裁示「請學校依據委員建議事項辦理,並請航站配合辦理後續審核作業,確認委員審核同意後,據以修正工作計畫,本案照委員建議通過。」
(3)陽明國小已於95年11月9日以陽明小字第0950001500號函檢送申請書抽換資料,經本站初審確認內容已依會議決議修正,補助金額自480萬1339元整再調降為448萬6895元整,本站續依據主席指示於當日親持送交曾亮教授等委員審查,經委員審查,於11月13日回覆補助項目內容原則合宜,建請主席同意補助,案經本站陳報主席,主席裁示同意補助。
(4)補充說明:囿於補助計畫需俟本站修定工作計畫書並陳報民航局核准後,方可據以實施,故請學校暫緩公告招標作業,大局核准時間本站另行通知,另請學校於接獲通知後,確依政府採購法辦理公告招標作業,執行過程需變更計畫內容者,請依程序函報本站經委員審核通過後,方准予變更。
(二)審查汝鎏國小噪音防制補助申請案-結論:
(1)本案經噪音改善執行小組委員審查,有關上次(95年第4次)審查缺失,確認學校均已修正,補助金額自210萬8980元調降為202萬6552元,經委員討論認為補助項目內容原則合宜,提請主席宣布照案通過。
(2)補充說明::囿於補助計畫需俟本站修定工作計畫書並陳報民航局核准後,方可據以實施,故請學校暫緩公告招標作業,大局核准時間本站另行通知,另請學校於接獲通知後,確依政府採購法辦理公告招標作業,執行過程需變更計畫內容者,請依程序函報本站經委員審核通過後,方准予變更。
(三)審查吳厝國小噪音防制補助申請案-結論:
(1) 由於上次(95年第4次)委員審查時已確認本案補助項目內容原則合宜,惟內容文字需再修正,經噪音改善執行小組委員再審查學校所申請69萬4492元補助需求,經委員討論,提請主席宣布照案通過。
(2) 補充說明:囿於補助計畫需俟本站修定工作計畫書並陳報民航局核准後,方可據以實施,故請學校暫緩公告招標作業,大局核准時間本站另行通知,另請學校於接獲通知後,確依政府採購法辦理公告招標作業,執行過程需變更計畫內容者,請依程序函報本站經委員審核通過後,方准予變更。
(四) 審查公明國小噪音防制補助申請案 :
(1)本案經噪音改善執行小組委員審核學校資料,確認門窗確已分別按本站單項核定上限個別提列、圖書館20噸箱型冷氣需求已從2部調降為1部、噪音檢測費亦已參照目前新建中之公明國中的噪音檢測費改編列為8萬元,補助金額自1113萬元調降為1010萬元;經委員討論認為補助項目內容原則合宜,提請主席宣布照案通過。
(2)補充說明:囿於補助計畫需俟本站修定工作計畫書並陳報民航局核准後,方可據以實施,故請學校暫緩公告招標作業,大局核准時間本站另行通知,另請學校於接獲通知後,確依政府採購法辦理公告招標作業,執行過程需變更計畫內容者,請依程序函報本站經委員審核通過後,方准予變更。
(五)審查公館國小噪音防制補助申請案:
(1)本案經噪音改善執行小組委員審核學校資料,經委員討論認為補助項目內容為法規內規定項目之一,原則合宜,惟申請為室內吸音天花板,而學校早已完成隔音門窗之建置,以施工前後之噪音值監測,恐無法突顯防音功效,然為確保具備所提之防音效果,請於招標作業與後續驗收時,要求廠商提供正式國家標準之防音材質證明,俾利後續本站抽驗作業順遂,有關噪音監測費部分已無編列需要,所提22萬3624元,減列噪音檢測費6000元,降為21萬7624元整後,提請主席宣布照案通過,惟修改資料需依照程序函送航站續辦。
(2)補充說明:囿於補助計畫需俟本站修定工作計畫書並陳報民航局核准後,方可據以實施,故請學校暫緩公告招標作業,大局核准時間本站另行通知,另請學校於接獲通知後,確依政府採購法辦理公告招標作業,執行過程需變更計畫內容者,請依程序函報本站經委員審核通過後,方准予變更。 。

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1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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