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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資料
流水號: 106092200001
姓名: 楊O皓
留言內容: 你好,我是在印尼工作的台灣人。

關於我9/19 從印尼泗水經香港轉機到台灣(台中機場) 受到海關的各種刁難。

事件是這樣的:
1. 我的行李是用紙箱裝著,內容物是我們印尼工廠做的一些樣品,總數大概十多個左右,海關當時把我攔下,我也誠實告訴他這是工廠帶回的樣品,各款樣品都“只有一個”,他認為我要繳稅,但是這是工廠自己做的沒有發票,但是他執意要我拿發票給他不然他不讓我走。我還提示了我們工廠做的樣品單給他看,他還說你怎麼能夠證明這樣就是樣品,這樣的雞蛋裡挑骨頭是海關該有的行為嗎?他告知我,我如果要帶樣品不該以旅客的身份進來,但是我回國到台灣,還要申請商務簽證才能進入國門嗎?
我想跟主任說的是,這樣的情況,我們真的是樣品,沒有要做任何買賣,以前進出桃園機場,也曾經給海關打開紙箱,跟海關告知是樣品,也就沒事了,為什麼在台中機場的海關這樣刁難。
2. 甚至還說我這是不是假貨,LOGO不曾見過,這是海關訓練不足的地方嗎?(都沒上網查證就說我這是假貨)還質問我說我的包包裡有沒有夾藏毒品,X光也都是海關自己看過的,有沒有毒品海關自己最清楚,還質問我是不是夾藏毒品。關於進出國門被這樣刁難實在很不好受。
3. 由於事後我繳完稅,我想請問海關他的名字,他也不願意給我,是不是他心虛了?這樣刁難旅客也怕被檢舉。我想請主任查明這位海關行爲這樣是否得當?
4. 我在9/20 有致電到台中機場的海關反應這樣的情況,但是得到的答案也是說我小題大作,只是想把事情壓下來而已。我想陳述給主任關於這樣的訊息,我不希望有其他的民眾受到像這樣的待遇,實在不合理。

我希望主任查明這位海關的身份,是不是還有資格當作海關。
我是在9/19 晚上21:30 搭乘港龍航空香港回台灣的。我有詢問另一位海關,當時刁難我的同仁姓名,他只是告知我他不能跟我說他的姓名,請我查明時間以及當時執勤的人員就可以知道他的姓名。
海關特徵:女性, 瘦瘦矮矮的,年約四五十歲。
填寫日期: -1912-11-30 00:00:00
狀態: 已回覆
主任信箱處理過程
狀態: 回覆
處理時間: 106-09-22
回覆內容: 楊先生 您好 很感謝您對機場服務提出建言。 有關您在入境海關檢查時之態度與遭遇狀況感到的不平,我們深感歉意,我們將函請關務署查處,等到他們回覆內容經我們確認彙整後,儘快再向您報告。 在此順祝您 平安喜樂 萬事如意 臺中航空站 敬啟
狀態: 回覆
處理時間: 106-09-29
回覆內容: 楊先生 您好 有關9月19日您在入境時對海關檢查之態度與遭遇狀況感到的不平一案,經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查處後函覆本站內容簡述如下2點: 1.有關您所攜之物品係屬公司樣品乙事,依關稅法施行細則第30條規定:「...所稱貨樣,指印有或刻有樣品或非賣品字樣,或於報關時所附文件上載明係樣品或非賣品;...」;惟經查驗後,實際來貨未具前述字樣可稽,您亦未能提供相關之發票等證明文件,與現行規定未合,且非屬旅客自用及家用物品免稅之範圍,所以海關爰依規定徵稅。 2.海關職司邊境管制,肩負查緝走私及國課稽徵任務,此次檢查關員執勤過程造成您心理的不適感及誤解,海關也對您深表歉意並再加強同仁教育訓練,以尊重有禮、符合法度、服務至上之執勤理念持續為國門把關。 以上說明希望您能滿意,海關職責在於邊境管制物品放行,所以「貨樣」相關規定也請您卓參,若有還有疑問,歡迎您再次來信或洽財政部關務署相關服務網頁,我們均竭誠為您服務。 順祝 平安喜樂 臺中航空站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