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型設定: 小 中 大

旅客建議事項回覆

民眾資料
流水號: 104112400002
姓名: 謝O恩
留言內容: 我於2015/11/24 搭乘港龍航空KA495經香港前往杭州,於免稅店購買彩妝保養品。因免稅店沒有將保養品內 有超過100CC的物品 用透明膠帶包裝。導致我無法順利過關。只能夠選擇 物品拋棄或是重新出關 托運行李 ,二選一。因為免稅店人員的疏失導致我物品拋棄。請問身為免稅店專業人員 為何在客人購買彩妝保養品的時候 ,沒有盡到該有的專業能力。導致客人財物損失 不曉得該機場及該免稅店 是否有相關負責人員可以處理呢?
填寫日期: -1912-11-30 00:00:00
狀態: 已回覆
主任信箱處理過程
狀態: 回覆
處理時間: 104-11-24
回覆內容: 謝先生 您好 有關您在臺中機場購置免稅品時,因商店服務細膩程度不足而造成您的困擾與損失之事件,我們已經將相關訊息轉給昇恒昌公司,目前該公司已積極處理中,他們很快將會與您聯繫及洽談後續處理方式,對此事件我們深感歉意,我們已請該公司日後販賣類似液態商品時,應確認旅客行程,並作必要處理或說明,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我們也請昇恒昌公司將本案件處理結果向本站回報,若您有不滿意之處,也歡迎您告訴我們,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在此敬祝您 順心平安 萬事如意 臺中航空站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