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干擾飛航或通訊器材之種類及其禁止使用規定
危險物品相關法令
旅客及組員可攜帶或託運上機之危險物品
鋰電池上機規定
機場四周禁放危害飛航安全物體
機場四周禁止飼養飛鴿
飛安宣導短片
飛安宣導推廣內容及獎項專區
旅客攜帶打火機限制
隨身行李安檢新措施
養鴿戶申請
限制隨身攜帶一個打火機,禁止放置於手提或託運行李內。
每人限帶1盒安全火柴或1個香煙打火機,無法被吸收之液體燃料打火機不得攜帶。
禁止隨身攜帶或置於手提、託運行李內
打火機燃料、打火機燃料填充罐、防風(雪茄)打火機及非安全火柴,均不得隨身攜帶,也不得作為手提或託運行李。
空運貨物內含打火機者應向航空公司申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
文章最後更新日期:2023-01-10